欢迎您 亲爱的书友,请 登录/注册
热门搜索:

第二卷 变数 第055章 狂夜
作者:银代言 | 时间:2024-04-13 10:07 | 字数:3238 字

心?

还怜悯?

一想到这个词,七牧柔就连忙摇头,“我不要。”

傲娇是女人的天性,七牧柔的父亲是能跟林仙儿打擂台的存在,她确实有傲娇的资本。

傲娇不是娇蛮无理,而是,在喜欢的人面前,用直接又强势的态度,掩盖中心中的腼腆。

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,因为,与之相对的还有自卑。

如果没有高堂之上的父亲,或者说,没有强的后台,如同以前的林仙儿一般,七牧柔不可能傲娇。

“多希望他满心满脑都是我,每时每刻都能陪着我,就像…”

就像沈剑飞为了摆脱麻烦,拉着她跟七安乾两人,每天早出晚归,每天被强制性灌入很多听未听过、看未看到过的知识和注意事项。

“那些天,天气可真好…”

早上有太阳,傍晚有夕阳,七牧柔不知道啥时候将沈剑飞装在心里的,反正,现在想起来,那朝阳下的沈剑飞活力满满,那夕阳下他的影子,更添几分洒脱。

感性总是那么没有道理,很多很多习以为常的东西,却总是在七牧柔的心里被无限放大。

“男女授受不亲,可你…”

七牧柔又想起了沈剑飞一些下意识的动作,比如,对于沈剑飞来说,预判七牧柔会摔倒,提前扶一把无可厚非,也是一种不见外的本能反应而已。

此刻,却在七牧柔的心里再一次被放大,“明明很在乎人家,为什么?”

酒本就醉人,更何况七牧柔那支离破碎的心,人已经愈发醉了。

日久生情,简简单单四个字,有时候确是最大的误会。

“我身旁那么多公子哥,我一个都没看上,还不是…”

这种毫无意义的比较,七牧柔已经分不清从何时开始的,反正,她就是觉得跟沈剑飞呆一起很舒服,这不怕那不怕,“我做回了梦想中的自己,那…”

不管是梦中还是想象中,七牧柔不仅一次做了沈剑飞的娘子,他着她,她腻着他,他满眼都是她,她满心都是他自己欢喜。

不想,难过的要命,想了,痛到无法呼吸。

一份情窦初开,甚至可以说一厢情愿,回忆中那么多美好和关注点,此刻,却成了插进七牧柔心脏的刀。

在一个如花的年龄,遇到了一个沈剑飞,是七牧柔的幸福也是不幸。患得患失就着心酸的眼泪酸苦的酒,一杯一杯的下肚。

醉了好啊醉了好,醉了,只要没了清醒的脑子,梦里,就又是一场美满的爱情。

七牧柔手中的酒杯不再举脑袋不再抬,孙驼子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,他可不想因为他以前一句多嘴的话,招阑必要的意外。

下了半月多的雨停了,如此难得的好天气,虽然夜很深了,但憋闷得慌的林十一,还是义无反顾的出门了。

除了她林十一以及死人脸上官飞,可以说,其他金钱帮的人都死了,如此结果,她的主人林仙儿却一句话都没有,一个字的指责也没说。

打也好骂也好,都比林仙儿没正眼敲她要好的多。

林仙儿是下午走的,什么话都没留,林十一滴米未进等到了现在,想象中的一切都没有来,等待如此久的憋闷,使她真受不了了。

“没有到来的事,甭管多可怕,先过好眼前,遵从内心,能开心一刻就一刻。”曾经沈剑飞说了这句话,那么,林十一当然选择遵从内心,所以,便不管不顾出了门。

潮的天潮的地,潮的空气,却是给林十一解了不少憋闷。

城中的江湖客,个个都是墙头,被金钱帮一吓,全如鸟兽般四散而逃,这会,听说金钱帮匙败北,就又如蝗虫般回来了。

林十一走过一条又一条接,听见的看到的,都是喝酒吹牛的吆喝声怒骂声,还有摇色子那激动人心的大小声。

这座城,比起林十一跟着林仙儿转悠过得那些城,穷多了,却处处透着一股子说不定道不明的东西。

乞丐,从穿着来判断,确实是乞丐,椿放过一个路人的乞讨方式,也是乞丐的行为。

但,如果那帮江湖人不那么眼高手低,就很容易看到这帮乞丐的不同之处。

林十一可是受过沈剑飞无比严格的易容训练的,乞丐是最不可或缺的存在,用沈剑飞的话来说,那就是,“每份职业都存在着职业病。”

从这句话中,林十一看出了这城中乞丐的不同之处,晚上乞丐是不讨纺,而且,眼神都应该是混沌麻木的。

“这些人的眼睛确实温暖的,而且个个都是明亮的。”

林十一的武功一点都不低,而且,她虽然想着事情,但耳朵和眼睛一直都不是摆设,但兴云庄少爷龙小云,就那么突兀的出现了她面前。

“发现了?”龙小云仿佛和林十一很熟,一开口就免去了礼貌和生分。

“龙…”林十一的话直接被龙小云打断,“既然你我都是小李飞刀李大侠的熟人,什么少爷不少爷的,就没那必要了。”

“龙…”林十一的话又一次被龙小云打断,“你看我这脑子,以后就叫我小云就行,小龙也可以,你呢?叫什么?”

虽然年龄不大,但林十一真想说她这辈子都没这么无语过,但还是着头发说:“我姓林,叫我十一就好。”

“嗨,你说巧不巧,我妈也姓林…”

沈剑飞此时并不在,不然,他真想一巴掌呼死自己,特么的,啥时候给龙小云看了把妹如此低级话语的小说的?

林十一闻言也是一愣,随即便慌忙摇头,“不敢不敢,我…只是凑巧姓林罢了!”

龙小云这个二百五,真就学了个生搬,“相遇即是缘,如此夜色,一起走卓”

走不卓

当然得赚龙小云既然能悄无声息的出现,那肯定是想好了才上来搭讪的,林十一可不想这会惹龙小云不高兴。

真就跟啥人学啥艺,跟了林仙儿大半年,而且是以奴婢的身份,林十一早就忘了沈剑飞说过的话,“高兴是自己的,不高兴是别人的,嘛非要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?”

不过,跟着龙小云有个好处,那就是,从龙小云天花乱啄语言中,以及种种不可思议的事情中,林十一确定了一件事,那就是,“龙小云口中的舅舅师父,就是那个…”

这一点,肯定不难猜,说句不好听的话,林十一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,但是,施粥外加城外的大棚,如此鬼斧神工、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存在,除了那个弃他们如履的不靠谱之人,这个世界就没别人了。

越想越肯定,林十一真就成了一只热锅上的蚂蚁,很欢喜很难过很憋屈也很激动,但是,她就是不知道怎么开口。

龙小云不亏是龙小云,为了让林十一信服他所说的一切,直接将人领来了小院,“呐,我那舅舅师父就住这里,当然,还有小李飞刀。”

这会了,甭管人睡没睡,都不应该打扰,但,龙小云椿考虑这些,直接一步踏进了小院。

“怪事,他们咋都不在?”

不死心的龙小云,只得领着心底满是失望的林十一,去往孙驼子的酒店。

酒店内,孙驼子当然还没睡,他实在不知道将已经喝醉睡熟了的七牧柔怎么办,只能枯坐着等。

沈剑飞没等来,龙小云和林十一两人却先来了。

有时候,不得不说天意,来得早不如来得巧。

由于下午龙小云占用了李寻欢和孙小红拼酒的时候,天机老人不辞而别,又让李寻欢和孙小红没了拼酒的机会。

这么一来二去,原著中拼酒后,该来报仇的人,这才姗姗来迟。

时辰是对了,但是,人都已经不在了,打上门来报仇的,此刻,也只能选择强地打探李寻欢的消息。

蝎女人确实强,不仅斗嘴强,武功更是压孙驼子一头,就是苦了七牧柔,她一个喝醉睡着的人,却直接受了无妄之灾,被蝎子蛰了一口。

这下,龙小云不乐意了,他可是亲眼见过七牧柔和沈剑飞两人时不时打情骂俏的,即是舅舅又是师父,怎么算他都不能当炕见。

别人都是冲冠一怒为红颜,此刻,龙小云一怒,直接将蝎女人那只所谓的本命蝎子给烧得连渣都不剩。

龙小云刚要下死手,林十一突然喝止,“先别杀,问她要解药。”

“哈哈,解药?这种,怎么可能有解药?”癫狂总是在人垂死挣扎时出现,蝎女人是匙疯了,她真是不怕死,“可惜了,本来是给李寻欢准备的…”

本该是必杀的蝎女人,龙小云的那杀意滔天的手指头都戳出来了,结果,就因为这一句遗憾的话,被龙小云收手放过了。

理由很简单,因为白天辣妈林诗音和李寻欢两人的事,让龙小云涸味,而且,他觉得有个人的话特别对,“天下哪个做丈夫的做父亲的不爱自己的妻子和儿子的。”

再一想到,一路上辣妈林诗音对他的敦敦教诲,什没可以下废,什么兴云庄还是李园,以及早上发生的所有事,如此积少成多,还有个找上门来煽风点火的存在,等等!

一颗自以为是的仇恨种子,直接种在了龙小云小小心灵深处。

甭管看过多少小说,他眼中也只有大杀四方耀武扬威的修仙功法,其他的什么人情世故,什么人心叵测,龙小云是一点都没怎么在意。

“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!”

如此一番心理建设,让不该死的蝎女人,完全没意外的在龙小云手下活了下来!

“滚!”

滚得好滚得妙,要不是这一滚,沈剑飞还真不能在刹那间再次变成透明人。